事项名称: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
办理条件:1.在江河、湖泊(含运河、渠道、水库等水域)新建、改建或者扩建排污口;2.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
所需材料:
1.通过审查的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纸质版 1份);
2.建设项目可研批复(纸质版1份);
3.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纸质版1份);
4.与第三者关系的说明书(纸质版1份)。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快递申请、网上办理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1:30,13:00-16:30(法定假日休息)。
办理地点:吉林市丰满区深圳街98号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3层无差别综合窗口1-9号;下辖县(市)区、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全城通办”窗口
咨询电话:62405446 65150685
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