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贮存危险废物超过一年的批准
办理条件:本指南适用于吉林市生态环境局办理的贮存危险废物超过一年的批准事项。
所需材料:
危险废物贮存的安全保证措施或方案
危险废物延期贮存申请表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1:30,13:00-16:30(法定假日休息)。
办理地点:吉林市丰满区深圳街98号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3层无差别综合窗口1-9号;下辖县(市)区、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全城通办”窗口
咨询电话:0432-62405223 0432-65150683
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