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吉林省尚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供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5日-2024年7月26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磐石市环保局综合楼
邮 编:132300
项目名称:吉林省尚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供热项目
建设地点:磐石市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吉林省尚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吉林恒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磐石市经济开发区,西旺街以西,永盛大路以南,阜康大路以北。磐石经济开发区供热规划中西部供热分区,由磐石市红日新能源公司负责集中供热(热电联产),目前磐石市红日新能源公司尚未对该片区实现集中供热,本次由吉林省尚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2台5.6mw生物质锅炉,作为临时热源为石城人家文澜府小区和磐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进行集中供热,待磐石市宏日新能源公司集中供热工程或开发区内其他集中热源接入本片区,能为本片区集中供热后,本项目生物质锅炉进行拆除处理。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生物质锅炉烟气采用“旋风 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通过不低于45米高排气筒排放,确保其排放满足《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3271-2014)中表 2 排放标准要求;采用湿法除渣,灰渣及时清运,确保粉尘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锅炉排水全部回用于浇渣,不外排;生活污水、软水制备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磐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达标后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产噪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gb12348—2008)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锅炉灰渣和除尘灰全部外售作为肥料,生物质颗粒包装物由厂家回收利用,除尘器更换的废旧布袋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无
联系电话:0432-6521507